5月4日中午,钟先生发现自己房屋所在的珠海市吉大官村二街7号楼竟被拆掉了2/3。“我还没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他们就瞒着我将房子强拆。”愤怒的钟先生马上打电话质问开发商,“对方的答复竟然是‘不好意思,我们拆错房子了’。”目前,钟先生已向派出所报警。
事件补偿未谈妥大楼已被拆
2006年,钟先生买下吉大官村二街7号1单元104房,建筑面积110多平方米,随后钟先生将此房借给朋友暂住。2007年,此处被纳入旧城改造,今年1月,钟先生开始与开发商协商拆迁补偿事宜。钟先生表示,当时开发商说等房子建成后,补偿其一套与原面积同等的房屋,同时提出过渡期间按原面积补偿房租每平方米18元,装修补偿则按每平方米200元计算。“我2006年买房时,装修都差不多每平方米500元,而且房租补偿明显较低。”
此后的协商中,钟先生向开发商表示是否可考虑在其原先住房面积的基础上多补偿些,“多补偿的面积,我愿以高于成本价且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但开发商拒绝了这一要求。此后,双方多次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钟先生始终没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5月4日中午,路过官村的钟先生竟发现自己房屋所在的7号楼被拆掉了2/3,包括自己的104房。
业主 曾遭泼油漆贴恐吓信
“我还没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他们就瞒着我将房子强拆,这是带有恶意的行为。”钟先生马上打电话质问开发商曾嵘副总经理,要求其作出解释。“对方的答复竟然是‘不好意思,我们拆错房子了’。”当晚,钟先生向吉大派出所报案。
钟先生透露,在与开发商协商未果的那段时间,自己居住的体育中心附近的家曾被人泼油漆,“墙上贴着的恐吓信声称如果我不搬,就会怎么样。”
前日,记者致电曾嵘副总经理,他称已和钟先生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为何未签补偿协议就拆房,他一直避而不谈,而钟先生则表示开发商在说谎。
律师 开发商有违物权法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首先开发商要向国土相关部门申请拆迁许可证,并出示公告,在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后方能进行拆迁。律师表示,开发商在未与钟先生达成协议的前提下私拆其房屋,属于强拆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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