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2002年,我在城中心购买了一套商铺,现在已取得了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当时,办证时已经缴清了所有费用。现在我把该商铺出租给别人经营服装。前不久,听说我每年还要交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不知是怎么一回事?购买商铺到底要交纳哪些费用?
成都市致高律师事务所林律师:根据相关税务政策,在成都购买商铺税费这样缴纳,个人或单位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契税按3%收取,由成都市地税局征收;非住宅商品房的交易手续费是按成交价或指导价×0.35%收取,由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转移登记费,非住宅按宗收取,每宗240元,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代收。
|
关于搜房 ‖
网站合作 ‖
联系方式 ‖
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
招聘信息 ‖
搜房家族 ‖ 新房频道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07 SouFun.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732号 版权所有 搜房控股有限公司 |